豪车被法院扣押,欠债人主动清偿60多万元:今日观点
【资料图】
因为两名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还款,债主向南通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干警核查后发现,其中一名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两辆豪车。4月7日,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当车辆被法院扣押后,过了几天陈某便表示愿意全力配合,最终一次性清偿剩余的案款及其他费用。
△被扣押的豪车
今年2月,海门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陈某某、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龚某某货款67万元及利息、诉讼费5251元。因陈某某、陈某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,龚某某向海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立案后,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采取查控措施,通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对两被执行人名下资产予以冻结、查封。经研判:两名被执行人银行、微信账户仅有零星存款,名下房产均为商业产权且有最高额抵押,结合房产市值及市场环境、过户费用等因素,通过现金或房产完全执行到位几乎不可能。
执行干警核查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发现,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两辆豪华汽车,分别为保时捷越野车和奥迪轿车。经进一步调查,有处置价值。执行干警立刻通过财产查控组向公安机关发起协助扣车请求。
执行干警接到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后,立即前往查处。十分钟后,执行干警及司法警察到达现场,被执行人陈某以申请人未能开具发票为由,拒不配合执行。执行干警再次向陈某释法说理,为其分析抗拒执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,劝导其积极配合执行。最终,陈某主动交出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,涉案车辆得以顺利扣押。
次日,数次“爽约”的被执行人陈某准时到庭接受执行谈话,表示愿意全力配合、全案履行,请求法院适当给予履行期限。
5日后,被执行人陈某一次性清偿案款53万元,并缴纳该案诉讼费5251元、执行费9100元,加之扣车后被执行人自行向申请人龚某某履行的10多万元,至此,自扣车到履行完毕历时仅一周,该案全案执行完毕。
车辆一直是执行工作中财产查控重点关注对象,但碍于其“动”产特性,通常查封多,实际控制少,无法推进后续处置工作。今年1月,海门法院与海门公安局联合发文,完善联动协作机制,“疏通”机动车无法实际控制的执行“痛点”。今年以来,通过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查扣车辆,执行工作推进效果显著。接下来,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,扩大机动车行驶轨迹的布控范围,助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。
(通讯员供图)
关键词: